债券投资的账务处理涉及多个步骤,具体如下:
(一)小企业购入长期债券时,其成本计算方法为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该成本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则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处理。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将按照直线法摊销,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对于长期债券,企业需要按期计提利息。如果是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那么所计提的利息应计入相应科目;而若是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则已到付息期但尚未收到的利息应在确认利息收入时记入“应收股息”科目。
(二)当小企业购买长期债券并支付款项时,应根据债券面值借记“债券投资―面值”,同时将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借记至“财务费用”科目,并将实际支付的总金额贷记至“银行存款”科目。任何实际支付价款与上述两者之差的余额,则根据具体情况借记或贷记至“债券投资―溢折价”。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这部分应单独借记至“应收股息”科目。
(三)对于溢价发行的债券,小企业在每期结账时应按照应计的利息借记至“应收股息”科目(或直接借记至本科目),并按应分摊的溢价金额贷记至“债券投资―溢折价”。最终的差额部分则贷记至“投资收益”科目。相反地,对于折价发行的债券,每期应分摊的折价金额应当增加投资收益。
(四)出售债券或者债券到期收回本息时,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至“银行存款”科目,并根据债券的账面余额贷记至本科目。此外,之前记入“应收股息”科目中的应收利息也应相应贷记,最终的差额部分则贷记或借记至“投资收益”科目。
五、除了债券之外,小企业还可以进行其他形式的债权投资。在进行这类投资时,需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至本科目,并贷记至“银行存款”科目。当这些其他债权投资到期并收回本息时,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至“银行存款”科目,按其他债权投资的实际成本贷记至本科目,最后根据实际收到金额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贷记至“投资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