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企业应依据实际收到的旅客运输服务发票金额,准确地填报于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中“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栏。
对于企业所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其会计分录通常如下:
首先,借记“管理费用”,这反映了公司为员工或客户等提供的旅行支持所产生的成本。
其次,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一步骤是记录因该服务而产生的可抵扣增值税额。
最后,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表明了支付给提供旅客运输服务的供应商的款项已经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