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14年第67号公告,个人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为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原值及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这一部分收益将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类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谓合理费用,指的是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按照规定支付的相关税费。
进一步地,股权转让的收入应当基于公平交易的原则来确定。
此外,如果遇到以下情况之一,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一是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二是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后逾期仍未申报;三是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绝提供有关股权转让收入的资料;四是存在其他需要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关于申报方法,可以选择通过个税申报系统进行代扣代缴,或者选择到税务大厅手工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