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会活动通过现金抽奖的方式进行账务处理,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记录管理费用中的福利费支出。
借方: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方: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接着,调整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反映实际支付情况。
借方: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方:库存现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同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当所得为实物时,应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若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则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在公司年会活动中,员工通过抽奖获得的奖品被视为偶然所得,对于非本单位人员而言,这部分收入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而对于本单位员工,则需将其并入工资薪金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