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时,应遵循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人民银行的规定,严禁利用银行结算账户从事任何违法活动。每家企业在银行仅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在开户过程中,企业必须积极配合银行对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核实工作,确保开户意愿的真实性。一旦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发生变更,应及时向银行提交变更申请。若在银行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未完成变更手续且无正当理由,银行有权限制账户交易。
此外,当企业营业执照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即将到期时,也需及时更新。证件过期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更新且无合理解释,银行将暂停为企业提供服务。
为了保证账目清晰准确,企业还需定期与银行核对账务,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对账。对于已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如果发生了重要信息(如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化,则需归还原开户许可证原件;若许可证遗失或损坏,可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