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规定,企业发放的年终奖金可以独立计算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终奖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为了简化计算,年终奖金可以先除以12,得到月平均数额,再按照月度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下是不同收入段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若不超过3000元,则按3%的税率计税;
若超过3000元但不超过12000元,则按10%的税率计税;
若超过12000元但不超过25000元,则按20%的税率计税;
若超过25000元但不超过35000元,则按25%的税率计税;
若超过35000元但不超过55000元,则按30%的税率计税;
若超过55000元但不超过80000元,则按35%的税率计税;
若超过80000元,则按45%的税率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