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供的广告策划服务并不被视为“广告服务”,因此无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然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那些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广告服务的定义包括利用各种形式的媒体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这些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以及互联网。
此外,广告服务还涵盖了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活动。因此,对于提供这些服务的企业来说,了解并遵守相关的税务规定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