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核算中,税务筹划是一项关键活动,它涉及到收入确认和费用列支的合理安排。
(一)对于收入确认的税务筹划,企业需要根据销货方式和结算方式的不同来选择最佳的收入确认时间。例如,直接收款销售以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凭证并交付提货单的当天为收入确认时间;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时,应在发出货物并办好托收手续的当天确认收入;赊销和分期收款销货方式则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方式则以交付货物时间为确认收入的时间。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可以控制收入确认时间,从而合理安排所得的归属期间,获得延期纳税的利益。
(二)在费用列支方面,企业应以节税为目的,尽可能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列支当期费用,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以减少应交所得税或合法递延纳税。具体做法包括:充分列支税法允许列支的费用,如按规定提足折旧、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充分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对于一些可以合理预计的费用,应采用预提的方式提前计入费用;尽可能地缩短成本费用的摊销期。然而,这些做法必须以符合会计制度或准则要求为前提,不得违反规定乱摊或多摊成本、乱列或多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