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发票入账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如果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已经进行了汇算清缴工作,企业需进行专项申报及说明,并可以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是,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2、如果跨年发票需要入账的当年还未进行汇算清缴工作,只要在汇算清缴之前取得跨年发票,就可以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无需进行专项申报。
3、如果跨年发票计入了当年费用,则不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在入账当年的汇算清缴中进行纳税调增。
根据会计处理原则,去年取得的发票只能计入去年的费用,不能列支到今年的费用当中。如果是今年才发现去年未入账的发票,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