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本模式下出售投资性房地产时,首先需要做的是记录银行存款的增加,同时减少其他业务收入等。接着,需要将其他业务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累计
折旧(摊销)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从资产方转移到负债方。具体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借: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当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投资性房地产的出售时,处理方式略有不同。首先,与成本模式相同,银行存款增加,其他业务收入等减少。然后,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情况调整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部分。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或者,如果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则做相反分录:
借:其他综合
收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以上两种方法均需注意保持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