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处理上,某些资产是允许被计入固定资产的。
从税务角度来看,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处理方法。一些人认为,这类支出可以按照折旧的方式抵扣,而另一些人则建议根据租赁期限来考虑长期待摊费用,关键在于分析到期后的控制权情况。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简称“2012年15号公告”)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确认的支出,只要不超过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就可以在实际会计处理基础上确认这些支出,并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基于个人看法,如果租赁期限接近20年,那么采用折旧方式可能是一个合理的选择;而对于租赁期较短且到期后将丧失控制权的情况,则更适合采用长期摊销的方法。
总之,对于此类问题的具体处理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