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处理餐饮费支出时,应遵循以下会计原则:
首先,对于非职工聚餐的餐饮费支出,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方记入“管理费用—差旅费”和“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方则对应“库存现金”等科目。
其次,若涉及职工聚餐的费用,则需按以下步骤进行账务处理:
首先,借方记录“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方则对应“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接着,还需要进行另一笔分录:
借方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方则对应“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