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源自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8号)的相关规定。具体而言,对于依法成立并符合特定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以及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开始盈利的年度起,将享受为期五年的税收优惠期。在这五年内,第一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而第三至第五年则按照法定税率25%的一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率为12.5%。这一优惠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相关产业的发展,确保其能够持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