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制造费用会计核算概述:
本科目专门用于记录小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在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间接费用。
对于需要超过1年时间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产品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也在本科目中进行核算。
小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则应在“管理费用”科目下核算,而非本科目。
本科目要求根据不同的生产车间、部门及费用项目进行详细的明细核算。
以下是制造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流程:
(一)当生产车间发生机物料消耗和固定资产修理费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二)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其他职工薪酬发生时,同样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三)对生产车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进行处理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四)支付给生产车间的办公费、水电费等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五)在季节性停工或修理期间发生的停工损失,应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对于经过1年以上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产品,在制造完成之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应根据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制造完成之后发生的利息费用,则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七)将制造费用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时,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对于季节性生产小企业来说,全年实际发生额与分配额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做准备的部分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如果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应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反之,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季节性的生产性小企业外,本科目在期末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