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特别规定下,企业所支出的职工教育经费若不超过工资和薪金总额的8%,这部分费用可以作为扣除项;超出的部分则可结转至下一年度进行扣除。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处理,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在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时,需要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方: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方: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当实际支付职工教育经费时,会计处理方式为:
借方: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贷方: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