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购入原材料或商品时,应按照其采购成本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操作为:借记“材料采购”科目,反映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记录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若涉及进项税额,还需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理。
(二)当所购材料或商品到达并验收入库后,企业需进行以下会计分录: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表示物资的增加;贷记“材料采购”科目,反映已支付的材料或商品采购成本。
(三)对于采用售价核算的库存商品,企业在会计处理上需区分售价与进价。具体步骤为: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反映商品的账面价值;按进价贷记“材料采购”科目,记录实际采购成本;同时,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需借记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以调整商品的成本与售价差异。
(四)在期末,企业需对“材料采购”科目进行检查。该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了企业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采购成本,即尚未完成验收入库但已支付成本的材料或商品。这一余额有助于企业了解在途物资的成本状况,为后续的成本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