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18]50号通知,宣布自2018年5月1日起,对营业账簿的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
具体来说,对于按照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将减半征收印花税;而对于那些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则完全免征印花税。这一举措旨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投资创业活动的发展。
各省级财政部门、国家税务局及地方税务局需严格执行上述规定,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也应遵循相同原则执行相关减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