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会计周期的尾声,应于当期最后一笔交易记录下方划一单线,从摘要栏延伸至余额栏分界处。随后,在结账线下方的摘要栏中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及“本年累计”,并在日期栏画一条贯穿全栏的线条,以此作为结账完成的标记,同时区分上下两个不同的会计期间。月度结账线采用单线形式;年度结账线则使用双线,以表明账目的封闭。结账线通常以红色绘制。若年末有余款,应在年结线下方的摘要栏内填写“结转下年”,无需填写发生额和余额;若无余款,则留空不填。
(2)对于全月仅发生一笔业务的账户,不必计算本月合计数,只需在该笔业务下划一条通栏单线,以示与下月业务分隔。然而,如果是年度结账,仍需划通栏双线;若需计算本年累计发生额,则应按常规方法进行上下划线处理。
(3)每月的最后一笔账务必须结算余额并明确标注借或贷方向。若无余额,应在余额栏内用“0”表示,并在“借或贷”栏填入“平”。
(4)实际操作中,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均需结算本月合计和本年累计。
在结账过程中,若发现余额为负数,可在余额栏以红字登记,但若余额栏前已有余额方向标识,“借或贷”则应使用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红色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