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规定:
一,金属矿采选产品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和煤炭。
(一)煤炭是指直接从地下开采出来的原煤以及经过洗选、精选工序生产的洗煤和选煤。在开采、洗选、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落地煤、石煤、手拣煤、风化煤、煤泥等也属于“煤炭”的征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