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0 07:40:48
问答
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
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
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1、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2、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3、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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