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回收补偿费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进行核算。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1.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 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
其主要构成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