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收入确认:新税法在处理收入时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这意味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依据市场价值而非账面价值。
2. 费用扣除:新税法强调费用扣除应当遵循合理性与相关性原则,确保所有可扣除的费用均符合这一标准。
3. 纳税调整: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存在差异,因此会计报表上显示的利润总额并不等同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需按照税法规定对利润进行调整后才能确定其应缴纳的税额。
4. 财产损失申报:当企业发生资产损失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在税前扣除。未经正式申报的损失将无法享受税收优惠。
5. 减免优惠备案:根据不同情况,减免税分为核准类和备案类两种类型。对于核准类减免税项目,需要得到税务机关的特别批准;而备案类则无需审批即可享受相应政策。
6. 年度亏损弥补:允许企业在遇到财务困难时,利用未来几年内获得的收益来弥补当前年度所遭受的亏损。不过,这种结转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7. 网上申报准确性:随着技术的发展,现在可以通过互联网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工作。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提交后发现有误,在5月31日之前仍有机会在线修正已上报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