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企业竞标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采用差额征收契税的方式。这意味着,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征契税额与前手缴纳的契税数额之间的差额进行征收。
那么,这部分契税应该如何计算呢?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补缴的土地收益以及应补缴政府的其他费用。
具体来说,在征收这部分契税时,如果土地计税价格明显偏低或不准,契税主管机关有权按照政府的土地基准价目表,对土地进行核价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