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损失,通常指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超出正常损耗范畴的损失。这类损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因管理不善导致货物被盗、霉变等损失;
(三)其他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
非正常损耗往往源于企业内部管理不善,例如原材料的过度消耗、受潮、被动物啃咬等原因导致的报废。而非常损失则通常是由外部因素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
非正常损失是指那些不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预料之外的损失。因此,非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实际上是同义词。
非正常损失还包括因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如果非正常损失的金额不大,可以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根据税法和会计法规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进项税需要转出。由于物品已经灭失,增值税的进项税无法继续流转到下一环节承担,因此不能抵扣,只能由末端商家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