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金额的审核,主要关注合同金额是否匹配相应的资源项目,并控制在相应的项目额度内。若超出部分,需执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结算条款的审核,主要关注合同结算条款是否符合企业信用管理规定,特别是对于预付款项、付款进度、验收款的管理要求。合同结算方式(如银行转账、银行票据、现金交易等)是否符合企业相关规定。
三、涉税事项的审核,主要关注合同中约定的税负承担、发票开具等条款是否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票类型的,发票类型需与合同业务内容、业务性质保持一致,审核时应结合以合作对方机构所在地、劳务发生地、业务内容为标准进行判定;对于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票据,应标明开具增值税专票或者普通发票,以及包含的税率;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发票类型的,应通过“乙方须提供符合税法规定、以甲方财务要求的正规税务发票”等模糊方式进行。最后,要特别注意行政事业收据的使用范围。企业与行政事业单位合作的业务事项,合作内容是行政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则对方可以提供行政事业单位专用收据报账;合作内容为超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职责范围的广告、宣传、培训等经营性业务,则对方应提供符合税法要求的正规税控发票。
四、特殊事项的审核,对租赁类合同、关联交易类合同、捐赠、赞助类合同应重点审核交易的涉税事项。
五、印花税的处理,除以上审核内容以外,企业合同财务审核人员一般还负责合同印花税的计算工作。根据合同业务性质、合同类型,选择相应的印花税税目。对于一些特殊项目,还需要出具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