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正式的购销合同的情况下,只要存在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依然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类型的凭证均属于应纳税凭证:
(1) 涉及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以及技术合同或者具有类似合同性质的任何凭证;
(2) 产权转移书据;
(3) 营业账簿;
(4) 权利和许可证照;
(5) 由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相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