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在采购农产品时取得的农产品发票,其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按照9%的税率进行计算和抵扣的。
具体的可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农产品收购价款乘以9%。
当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购买农产品并取得农产品发票后,其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借记原材料科目,
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应科目。
此外,对于加计扣除的1%的税额,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计扣除进项税额),
贷记其他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