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发生与外部单位的借款行为时,其
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若为公司向其他单位借款,则在账务上应记录为:
- 借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 贷记“其他应付款—某某单位”。
反之,当是其他单位向本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时,账务处理则调整为:
- 借记“其他应收款”; - 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此外,为了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必须定期将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与对方单位的“其他应付款”,以及本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与对方单位的“其他应收款”进行核对。这一过程旨在验证双方记录的金额是否一致。如果发现任何不一致之处,必须立即采取行动查明原因,并据此做出相应的调整处理,以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