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贷款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时,其
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在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或服务时,相关账务处理应为:
- 借记“库存商品”科目,反映企业增加的库存; -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记录因购买商品而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 贷记“应付账款—某某供应商”科目,表示企业对供应商的债务增加。
当企业通过贷款形式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时,其会计分录则调整为:
- 借记“应付账款—某某供应商”,表明企业偿还了之前欠下的货款; - 贷记“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根据实际借款期限的不同,选择相应的负债科目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