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凭证是针对那些导致现金或银行存款减少的交易编制的。
这一过程通常由出纳人员负责,他们需根据经过核实无误的原始凭证来制作这些凭证。实际操作中遵循“先支付款项,后填写凭证”的原则。在每份凭证的左上角,需要标明“贷方科目”,这里应注明是“现金”还是“银行存款”。接下来,在凭证上标注日期和凭证编号,确保这两个信息反映了实际支付的日期以及凭证的序列。
随后,在凭证正文部分详细记录下交易的概述。接着,在“借方科目”栏位填写与之前所选“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借方科目名称。紧接着,在“金额”栏目中填入具体的数额,反映这次交易的资金流动情况。最后,在凭证右侧列出所附原始凭证的总数,以供参考。
完成所有必要的信息填写后,该凭证会在下方留有空间供相关责任人签名并加盖印章,以此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