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8 20:42:58
问答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该公告明确了从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这一政策,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5%进行加计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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