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建造合同的收入时,如果能够准确计算出工程的完工进度,则收入的计算方法为: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百分比。
然而,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无法可靠估计,那么就不能使用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处理:
1. 如果合同成本是可收回的,那么合同收入应根据实际能够收回的合同成本来确定,而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应作为合同费用。
2. 如果合同成本是无法收回的,那么在发生时就应当立即将其作为合同费用,并且不确认任何合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