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保险行业,企业通过业务销售附带赠送个人实物的方式吸引客户,这种行为属于附带赠与。根据税法规定,对于个人因这种附带赠与而获得的所得,应视为偶然所得,并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当金融保险企业开展此类活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没有详细的赠送记录,无法准确按人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可以按照合理的比例统一进行扣缴。这样做是为了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