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流程中,虽然可以自行提交申请,但审核环节必须由第三方执行。
财务人员不得自行审核自己的报销申请,这违反了权责分离的原则,即报销和审核应由不同的人负责,这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之一。
在处理原始凭证时,应进行合法性审查,包括检查出票日期、受票方单位名称、金额的大小写是否一致,以及出票人的签名、出票单位的公章。同时,需要确认接受单位签收、签发和审批人的签字。税票所附的明细是否齐全,票面内容与明细是否相符,税票栏目填写是否完整也是审核的重要内容。
此外,还需检查是否存在违反本单位财务制度和国家经济法规的行为,以及是否有违反税务法规的情况。对于不合法或违反财经制度的票据,应当予以拒绝受理或退回,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