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劳动合同签订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的当月起,在接下来的三年内,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招聘的员工数量享受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具体的减免额度为每年每人6000元,但这个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权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调整这一标准。有意向享受税收减免的企业,需要在申报增值税时,在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进行相应的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