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准备是指企业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时,投出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在扣除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这种准备在“资本公积”科目中设置“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其性质与资产评估增值准备相同。
在该项准备未实现以前,即该项股权投资未处置前,不能作其他处理;待该项股权投资处置后,已实现的资产评估增值准备部分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科目。在按规定程序增加资本时,可将已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转入”的部分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