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7 07:41:38
问答
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的明确规定,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若适用免税规定,则有权选择放弃这一优惠政策,并按照相关条例缴纳增值税。一旦决定放弃免税,该纳税人在接下来的36个月内将无法再次申请免税资格。
因此,对于涉及的供热企业而言,它拥有自主选择是否继续享受向居民供暖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的权利。如果该企业决定放弃这一优惠,那么在未来三年内(即36个月),它将不能重新申请免税资格。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sysxhz@126.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本文链接:https://www.sysxhz.com/s/13153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