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除了某些特定情况外,纳税人在办理以下事项时,必须持有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目前,一般企业已经实行了“五证合一”政策,即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均不再另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