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7 00:41:37
问答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第一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固定资产的购进时点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确认:对于以货币形式购买的固定资产,除非是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的方式,否则应当按照发票开具的时间来确认购进时点;而对于通过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则需根据固定资产实际到货的时间来进行确认。此外,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购进时点则是基于竣工结算的时间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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