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税收法规,个体工商户及合伙企业等经济实体,无需承担企业所得税的负担,而是需要按照其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会计处理上,这类税费的计提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方式相似,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首先,计提时记录为:
借记:所得税费用—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
当实际进行税款缴纳时,则执行以下会计分录: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
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