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资金账簿的申报是按次进行的,即在发生时进行申报,未发生则无需申报。根据相关规定,资金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中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数。上一次缴纳印花税后,如果“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数有所增加,则需要按照增加的数额缴纳印花税;如果没有增加,则无需缴纳。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于记载资金的账簿,将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以0.5‰的税率减半征收印花税。这项规定意味着,在收到投资款后的次月,需要一次性申报并缴纳相应的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