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的工资和社保不在同一个单位发放时,该员工就属于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居民个人。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由母子公司分别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员工次年自行办理汇算清缴。
在处理个人所得税时,如果工资和社保在同一单位发放和扣缴,那么只需在该单位进行一次预扣预缴;如果工资和社保在两个不同的单位发放,则这两个单位都需要分别进行预扣预缴,并由员工在次年自行办理汇算清缴。
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如果员工为某个企业提供服务,那么相关的费用就应该在该企业列支。如果发放单位与列支单位不一致,需要进行结算,并确保税前扣除凭证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