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一般纳税人单位购入监控设备时,如果获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进项税额是允许进行认证抵扣的。
具体到账务处理方面,一般纳税人单位在取得外购成套监控设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操作:
首先,需要将相关费用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等科目中;
接着,将应交税费中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部分也计入账目;
最后,根据实际支付情况,贷方则对应记录为“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应支付方式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