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时,利息支出的税务处理显得尤为重要。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如果非金融企业向其他非金融企业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未超过按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得出的数额,则这部分利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在进行利息计提时,会计处理需遵循特定规则:
首先,借记“财务费用”等相关科目以反映利息成本;
随后,贷记“其他应付款”,记录应付利息金额。
实际支付利息时,账务处理步骤如下:
第一步,借记“其他应付款”,冲减之前确认的应付利息;
第二步,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反映资金的实际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