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结算缴纳税款后三年内,如果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退还申请。根据法律法规,税务机关将及时查实并办理退款手续,同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为办理退税,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退(抵)税申请审批表》两份。
(2)纳税人原完税(缴款)凭证及其复印件。
(3)若退税无法退回至原缴税账号,应向税务机关提交说明材料。
(4)提供多缴税费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