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对于涉及融资租赁业务所签订的合同,包括融资性售后回租协议,统一按照合同中明确的租金总额,依据“借款合同”这一税目,按照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进行计税贴花。
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交易中,针对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因出售租赁资产及后续购回该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则不征收任何形式的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