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票证在税务机关组织税款、基金、费用等各项收入时扮演着法定收款和退款凭证的角色,是确保国家税收政策正确执行、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的重要工具。
一、启用票证时,必须严格检查其印制质量,确保按合格票填开。如发现因印制或装订不当导致的污损、残破、错号等问题,应立即退回原单位处理。
二、专票专用,先领先用,遵循时间顺序填开。每位用票人员在同一种税收票证上使用时,需从最小的号码开始,一本用完后换下一本,禁止同时使用几本同一种票证,也不准跳号使用。
三、税收票证必须针对每个纳税人分别填开,每次缴纳税款都需单独开具票证。不允许几个纳税人共用一张票证,也不能将同一纳税人的多次缴税合并填写在一张票证上。
四、对于**与地方共享收入、地方各级之间的共享收入,只需填开一份票证,各计税栏应按金额填写,不分开列明。
五、多联式票证需一次性全联次打印,不得分次分联打印。
六、填打票证时,要逐栏认真填写票面所列栏目,不得遗漏、省略或编造信息。计算税额需准确无误,若出现错误,应全份作废并重新填开。对填写错误的票证,应在备注栏注明原因,全联次加盖作废章,妥善保管,并在结报票款时填写作废原因表。作废原因需与票面所列原因相符,并填明重开税票的票号,经所长、主管局长签字后方可作废。
七、票证上的各种章戳必须按照票证管理规定加盖齐全。
八、补税开票时,要在备注栏注明“补税”字样及原开票字号,确保“不重不漏”。
九、税收通用缴款书原则上应“一税一票”,而税收汇总缴款书、税收通用完税证、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则可“一票多税”。但必须在票证上按照税种分行填写,以便按税种分别汇总缴库,避免科目串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