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企业预收款的账务处理过程中,首先需要记录的是银行存款的增加。
具体来说,当收到客户的预付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进一步地,应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其中,如果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则按照9%的适用税率计算;如果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则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