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票缴销程序:
1. 用票人需填写并提交《发票缴销登记表》,同时附上以下资料:
(1)《发票领购簿》及《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2)未用完或尚未使用的发票;
(3)已开具的发票存根。
二、审查流程:
1. 受理用票人的缴销登记后,应立即对其提交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审核,并向用票人出具《发票业务受理回执》。
2. 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以下内容进行详细审查:
(1)《发票缴销登记表》的填写是否真实;
(2)未使用的空白发票及发票存根联数量是否与《发票领购簿》和《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一致;
(3)未使用的空白发票是否存在缺联、断号情况;
(4)开具的发票是否符合规范,开具金额是否与《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一致;
(5)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三、处理措施:
1. 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用票人存在发票违法、违规行为,应按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处理,或向发票检查环节移送处理。
四、缴销完成:
1. 发票管理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三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处理,并对收缴的发票或存根进行剪角和消号处理。
2. 同时,将缴销记录登录在《发票领购簿》及发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发票消号登记表》,交由用票人确认签字。
3. 第二联及《发票领购簿》交由用票人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