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明确指出,纳税人需在其生产、经营或办公区域显著位置悬挂税务登记证件正本,以供税务机关随时查验。
税务登记证,作为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务登记并获批准后颁发的官方凭证,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而言至关重要。除法律另有豁免规定外,纳税人在办理银行账户开立、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关键财务事务时,均需出示此证件。
因此,为了确保税务合规并便于税务机关进行有效监管,纳税人有责任将其税务登记证件正本置于其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显眼位置,不仅体现了对法律法规的尊重,也展现了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